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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也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任务。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学校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既要教书,把学生培养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还要育人,使学生从小懂得遵守法律法规,诚信做人的道理。
为切实加强对学校的安全管理及对建设“平安校园”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安全工作防范意识,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文化、卫生、交通环境。2023年6月20日,由华西街道综治中心牵头,组织华西派出所社区民警、食安办、教育办公室、学校分管安全的副校长等对西秀区民族中学等学校进行了校园环境及周边整治。
整治中,工作人员来到西秀区民中对面超市、奶茶店,检查食品安全是否合格,保质期是否到期,并对超市老板重点讲解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如若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接下来,华西街道综治中心将连续加强辖区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和巡查作,建立完善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的长效治理机制,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严防反弹。
来源:西秀区华西街道办事处
编辑:陈龙
一审:陈龙
二审:王悉妮
三审:付正涛
承办:西秀区华西街道办事处